嘉 奖 令
鼎讯200711(01)号 签发人:张永芳
公司各部门、各员工:
忠县营销中心值班经理夏荣同志截止2007年10月31日前,已完成公司年初下达的的2007年全年销售目标。根据公司“三高”之精神,根据“为社会承担责任,为客户创造价值,为员工创造机会”,以及“帮助别人、成就自己”的企业理念,经公司总经理张永芳决定:
一、 予以通报嘉奖;
二、 奖励人民币10000.00元。
希望夏荣同志再接再厉,再创辉煌!
公司号召全体鼎讯员工,以夏荣同志为榜样,在各自的岗位上尽职尽责,努力工作,做出更好的成绩!
特此嘉奖!
重庆市鼎讯通信器材有限公司
二00七年十一月五日

